陈子昂( 66 -702),字伯玉梓州射洪(今属四川)人。曾任右拾遗,后人称之为“陈拾遗”。武后光宅元年( 684 )登进士第。初任麟台正字,后迁右拾遣。万岁通天元年(698),从武攸宜东征契丹,为武攸宜所恶,受到降职处分。辞官回乡后,武三思指示县令段简陷害他,下狱,忧愤而死。提倡“汉魏风骨”,以改革六朝以来纤弱靡丽的诗风,是唐代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。《全唐诗》存其诗二卷。有《陈伯玉集》。
陈子昂相关资料
人物生平
少年时期
陈子昂幼而聪颖,少而任侠,年十七、八,尚不知书。后因击剑伤人,始弃武从文,慨然立志,谢绝旧友,发愤攻读,博览群书,深钻经史,擅长写作,不几年便学涉百家,不让乃父。同时关心国事,要求在政治上有所建树。
唐高宗调露元年(679年),陈子昂出三峡,北上长安,进入当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学习,并参加了第二年科举考试。落第后还乡。回故里金华山研读,“数年之间,经史百家,罔不赅览。尤善属文,雅有相如、子云之风骨”,为他后来革新文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永淳元年(682年),学有所成的陈子昂,再次入京应试,仍不为人知。
步入仕途
唐睿宗文明元年(684年),陈子昂进士及第,官麟台正字,后升右拾遗,直言敢谏。时武则天当政,信用酷吏,滥杀无辜。他不畏迫害,屡次上书谏诤。武则天计划开凿蜀山经雅州道攻击生羌族,他又上书反对,主张与民休息。他的言论切直,常不被采纳,并一度因“逆党”反对武则天的株连而下狱。
垂拱二年(686年),曾随左补阙乔知之军队到达西北居延海、张掖河一带。万岁通天元年(696年),契丹李尽忠、孙万荣叛乱,又随建安王武攸宜大军征讨契丹。两次从军,使他对边塞形势和当地人民生活获得较为深刻的认识。
受谗被诬
圣历元年(698年),因父老解官回乡,不久父死。居丧期间,权臣武三思指使射洪县令段简罗织罪名,加以迫害。冤死狱中(沈亚之《上九江郑使君书》),年仅四十一岁。
轶事典故
伯玉毁琴
陈子昂第二次落第,适一人卖胡琴,索价百万,豪贵围观,莫敢问津,陈子昂挤进人群,出千缗(古代一种计量单位)买之。并于次日在长安宣阳里宴会豪贵,捧琴感叹:“蜀人陈子昂,有文百轴,不为人知,此乐贱工之乐,岂宜留心。”话完即碎琴遍发诗文给与会者。其时京兆司功王适读后,惊叹曰:“此人必为海内文宗矣!”一时帝京斐然瞩目。
狱中卜命
卢藏用所编的《陈子昂别传》云:“属本县令段简贪暴残忍,闻其家有财,乃附会文法,将欲害之。子昂慌惧,使家人纳钱20万,而简意未塞,数舆曳就吏。子昂素羸疾,又哀毁,杖不能起。外迫苛政,自度气力恐不能全,因命蓍自筮,卦成,仰而号曰:“天命不佑,吾殆死矣!”于是遂绝,年四十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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